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 号)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辅导员代表
秘 书:本科教学秘书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出学生需满足《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 号);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须为文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新闻学专业学生不限专业。
2.平级转专业学生已修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算术平均分排名为专业前30%。
3.应修必修课程有3门及以上无故未休或未参加考试者,不予转入。
三、接收计划
文学院2024级接收转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降级转专业 | 平级转专业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 | 10 | 20 | 转入名额以实际 录取人数为准 |
新闻学 | 5 | 10 | 转入名额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
四、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与资格审核。学生根据文学院的转入政策和自身的学习基础、兴趣特长等填报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学院依据转专业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将转专业人数控制在班级现有人数的20%以内,且必修课与专选课的算术平均分排名为专业前30%(降级转专业学生无学业成绩排名要求),并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表、专业学业成绩排名表、汇总表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按照学生所填志愿,将申请转专业名单送达文学院,文学院对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最后审核。
2.发布考核信息。将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以及学院的考核方式、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等安排通过学院官网、官微等进行发布,申请转专业学生自行登录相关网址查询本人是否具有转专业考核资格,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准时参加考核。
3.学院考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平级转专业学生,需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最终录取人数的1:1.2的名额进入面试环节(满分100),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在5-10分钟之间。学院按照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算术平均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学业成绩平均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须≥75分,最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分*30%+笔试*50+面试*20)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按照笔试、面试、学业成绩平均分的顺序排序),确定允许转入学生初选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至教务处。降级转专业学生,不进行笔试环节的考核,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按面试成绩和学业成绩各50%核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五、转专业考核方案
考核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专业笔试:大学语文(含作文)
专业面试:专业综合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品德修养等
备注:面试环节请提供个人学业及能证明个人学习能力的相关获奖证书
六、转专业咨询方式
文学院教学办:0911-2650313,地点:文学楼403
七、附则
1.申请转入的学生均需提供家长签字同意的转入知情同意申请书,并提供家长的联系方式。
2.学生若对学院转专业工作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反映或申诉(联系电话:0911-2650313,邮箱:284348280@qq.com);学生若对学院回复或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名,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在转专业过程中,学生应本着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态度,一旦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通过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上报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本细则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余相关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