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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2023-03-28 20:45  

根据《延安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学科(专业)实际,为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俊虎 党子奇

副组长:刘 鑫 张冰雁 杨绍固

成 员:孙宏亮 孟万春 霍建波 钟海林 郭小良 卜 岩

(二)学科(专业)复试综合面试组

1.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综合面试组

2.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综合面试组

3.广播电视专业综合面试组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一)复试时间

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3月31日至4月5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报到及递交材料地点在延安大学新城校区文学楼404(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复试地点在在延安大学新城校区1号教学楼5楼。详细时间、地点及安排参见《延安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附件1)。

第二阶段:拟定于调剂系统开启至4月下旬,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延安大学研究生院和文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二)复试实施方式

文学院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实施。

三、复试考生与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学校进入相关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我院相关专业调剂政策,在调剂系统接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④《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⑤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在乡镇鉴定并盖章);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⑥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4月15日前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不能提供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安排面试。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

1.测试网址:http://219.244.0.225/psy/Login.aspx

2.测试时间:3月31日8:00至14: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3.登录流程:进入心理测评系统登录页面,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测评共两个量表,测评结果必须全部提交,缺一视为未完成测试工作。

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复试录取时参考使用。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复试笔试采取线下闭卷方式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http://yjsc.yau.edu.cn/info/1025/5162.htm)。

(四)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在综合面试环节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环节进行有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验操作等内容的考核,注重考生本科一贯学业、创新能力、科研和实践能力等内容的考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顺序、选题均为随机抽取确定。

五、调剂复试

调剂内容、要求和办法等事项详见学校和我院调剂公告通知。

六、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录取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1.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各专业、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广播电视专业的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具体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复试结束后,文学院按照录取总成绩分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成绩在文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

七、招生拟录取计划

(一)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拟招生38人,其中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拟招生13人,文艺学方向拟招生9人,中国古代文学方向拟招生8人,文献学方向拟招生2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拟招生6人。

(二)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拟招生42人,其中全日制拟招生34人,非全日制拟招生8人。

(三)广播电视专业拟招生12人。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咨询申诉

延安大学文学院,咨询电话:0911-2650305

延安大学研招办,申诉电话:0911-2650333

(二)举报

延安大学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yadxjw@163.com,接受举报电话:0911-2650033。

本办法由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延安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附件:

1延安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2.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4.延安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地点图示

文学院

2023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1:延安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延安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地点图示.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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