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力量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  党建工作  学生工作  院友风采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管理>>成人教育>>规章制度>>正文
文学院课堂教学要求
2018-03-02 10:14  

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系统讲授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发学生智能。坚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按照教学计划施教,做到教学目的明确,内容充实,程序规范,不随意取舍教学内容。  

3.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选择教学方式和方法,引导学生思考问题,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4.讲课应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及时掌握学生的理解程度和思维动态,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  

5.恰当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准备要充分,讲授要得法,不断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规律和特点。  

6.严格课堂管理,坚持课堂考勤,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师生都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吸烟、不接手机。  

7.课堂讲授一般应站立进行,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条理清楚,声音宏亮;板书设计合理、文字书写规范。  

8.进入课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精神面貌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延安大学文学与传播新闻学院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大学新校区
邮 编:716000
电 话:0911-26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