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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学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04-02 15:52  

(050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文艺学专业基础理论,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和心理素质,能在中、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社会其他相关部门从事文艺学教学及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并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指导教学科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具有为社会服务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2、掌握文艺学学科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具有从事文艺学研究、教学的能力,能胜任出版、新闻、文艺、政府等部门有关文化艺术管理方面的工作。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二、学科方向

1、文艺美学:研究审美范畴和艺术形态的发展历史、审美本质以及审美特征;比较研究东、西方美学的不同民族特色;研究现代西方美学嬗变的历史动因,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

2、文艺批评:主要对文艺家、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思潮、文艺运动等文艺现象进行美学、心理学、语言学、民俗学、文化学、社会学的多维度探讨、分析和评价。

3、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的民族特色及其形成的历史文化渊源,探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进程,研究中国古代文论与现代文艺理论有效接轨的途径和意义。

4、西方文艺理论:主要研究西方文艺理论发展演变的历史轨迹,分析比较西方不同流派文艺思想的利弊得失,重点探讨马列文论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以及对中国现代主流文艺思想的影响。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为三年,共六个学期。第一至四学期用于课程学习(包括教学实践);第五、第六学期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毕业论文。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5。

四、课程设置(参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五、必修环节

本学科必修环节包括学位课、非学位课、实践必修环节和补修课和四部分。

1、学位课:学位课为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

(1)学位公共课:一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二是第一外国语(1门),6学分。学位公共课共计9学分。

(2)学位基础课:有《美学原理》、《中国古代文艺理论》、《西方古代文艺理论》。每门课3学分,共计9学分。

(3)学位专业课:学位专业课分设四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开设三门学位专业课,每门课均为3学分,每个方向共计9学分。每位学生入学后确定一个专业方向。各专业方向开设的学位专业课详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2、非学位课(选修课):非学位课是为研究生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拓宽本学科基础理论、加深各学科方向必要的知识面以及进行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选修课程。本专业设置了10门选修课(详见“课程设置一览表”),每门2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要求至少修满2学分,专业选修课要求至少修满4学分。

3、补修课:为在本学科上欠缺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开设。本学科的补休课程2门,分别为文学概论和中国现代文学。补修课不记学分,但有科目和成绩要求。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须安排补修课程的学习,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4、实践必修环节:实践必修环节要求修满2学分,否则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其中:实践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二选一)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学术活动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8次以上(含8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作2次学术报告(含开题报告)。

实践必修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研究生均须参加。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培养方式与方法

研究生培养由导师和指导小组负责,以课程学习为主、实践活动为辅的培养方式。学位基础课原则上以课堂讲授为主,学位专业课、选修课根据不同课程的性质特点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灵活采取课堂讲授、自学辅导和集体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学生个人的特点和特长,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特殊才能。安排学生参加一定的科研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院、系的学术活动,通过实践培养、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中期考核

1、学位课程中的两门公共政治课、一门公共外语课的考核方式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规定。

2、所有课程以100分为满分,学位课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外语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补考成绩不记具体得分,只记“合格”或“不合格”。

3、硕士研究生的公共政治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考试,允许有一门不合格,且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不再继续培养。

4、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外语课可以有二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不再继续培养。

5、中期考核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同时进行,一次不合格者,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告,再次报告不合格者,延期半年。

6、学位论文及答辩未通过者,允许在一年之内重新答辩一次,重新答辩未通过者,不再受理学位论文答辩。

八、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先由研究生本人在第四学期初,向指导小组提交研究课题和开题报告,经指导组教师修改通过后确定论文题目,指导组负责人审阅同意签字,最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论文选题须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并与文艺学专业研究方向一致。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有一定的创新性,能显示研究生本人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不少于2.5万字。论文完成后,经专家评审、答辩和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

附:文艺学学科课程设置一览表

文艺学学科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学院

备注

学位公共课

1071901

英语

6

108

1/2

外语学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6

1

马列学院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8

1

马列学院

学位基础课

美学原理

3

54

1

文学院

中国古代文艺理论

3

54

1

文学院

西方传统文艺理论

3

54

1

文学院

文艺学

范畴美学

3

54

3

文学院

现代西方美学

3

54

2

文学院

艺术形态学

3

54

4

文学院

文艺批评

文艺批评方法论

3

54

3

文学院

中国现当代文学批评史

3

54

3

文学院

当代文学与文化

3

54

3

文学院

中国古代

文艺理论

中西比较诗学

3

54

3

文学院

中国古代美学

3

54

2

文学院

唐宋诗学

3

54

3

文学院

西方文艺理论

现代西方文论

3

54

2

文学院

形式主义文论

3

54

3

文学院

女权主义理论

3

54

3

文学院

选修课

东方美学研究

2

36

4

文学院

比较文学

2

36

4

文学院

文学评论写作

2

36

4

文学院

当代小说研究

2

36

4

文学院

延安文艺运动史

2

36

4

文学院

现代戏剧研究

2

36

4

文学院

文学主题学研究

2

36

4

文学院

当代散文研究

2

36

4

文学院

“十七年文学”研究

2

36

4

文学院

口传诗学与陕北民间文艺

2

3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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