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文学院决定继续开展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为了能够真正奖励优秀,做到公平、公开、有效,现将评选实施细则修改如下:
一、评比内容及比例
学生根据每学期教师上课情况,推举本学期最受欢迎的任课教师,每生可投0-2票,每班选出得票率超过70%的任课教师入选,一学年综合奖励一次,一年中入选一次以上课堂教学优秀的老师也只奖励一次。
二、奖励及评定时间
l.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每学期期末由学生评选,每学年奖励一次。
2.获奖者由文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及500元的奖金以资鼓励。外单位任课教师参与评选,获奖者颁发证书,不发奖金。
3、连续三年荣获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颁发“文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特别奖”,颁发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
由教学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评审、统计、批准、授予等工作。
四、本评选实施细则由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评选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