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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评课操作规程
2015-11-18 15:36  

一、学生直接评课是文学院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定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全体同学必须以对自己负责、对老师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认真评议,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教学质量的提高产生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二、学生直接评课每学期进行一次,文学院全体同学参加,对本院开设的所有专业课程及任课教师进行评议,一般安排在十八周左右。  

三、表(一)由全院学生填写,评议对象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表(三)由毕业班学生填写,评议对象为在校期间开设的所有课程。  

四、表(一)的评定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级,每位同学可根据教学情况作出综合的主观评价,在选定的栏目打“√”;表(三)分为最满意和最不满意两类,需写出选择的课程及任课教师。写实性意见和建议应力求简明扼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五、表(二)(表四)由班委会综合全班同学的评议结果填写,并计算出满意率的百分比;写实性意见应综合全班同学的总体意见,并说明同学反映的程度。  

六、学生的评议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奖评定的依据,班委会的综合意见将与任课教师见面,有必要时可组织师生对话,面商改进方案。  

七、评议项目要点参考:  

1、“知识传授”——教材内容的处理,难点、重点的解决,与课程相关的新知识、新方法的介绍;  

2、“思路启发”——理论的启迪,思辨能力的激发,思考方法的领会,创造力的开发;  

3、“师德师范”——职业道德,仪表仪态,思想境界及对学生的言行感染和示范作用;  

4、“教学技能”——教学方法的更新,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学组织以及语言表达等;  

5、“课堂效果”——课堂气氛的活跃,师生互动及学习收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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