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的新文字运动是中国现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章节,系统保存和研究相关史料,对于揭示当时的教育理念、社会动员模式与文化传播路径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完善学院相关研究资料体系,丰富学术研究资源,确保珍贵史料得到有效保护和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高校档案与文献管理规范,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延安时期新文字运动相关资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历史文献与教学实物
1.重点征集能够反映延安时期新文字推广全过程的原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识字教材、读本、字表、拼写卡片、课堂讲义、教师手册等教学资料;
3.宣传品、传单、标语、海报、学习手册、民众识字活动宣传材料等;
4.推广工作中的制度文件、简报、会议材料、教学计划与总结等档案性资料;
5.反映推广活动的教学板、识字工具、印制材料、誊写工具等使用器物。
(二)参与者形成的个人与集体文稿
1.干部、教师、学生及群众在参与识字教育或推广工作中形成的笔记、手稿、书信、日记等第一手材料;
2.推广组织、地方学校或机关形成的教学记录、识字进度表、活动方案等;
3.与运动相关的照片、底片、影像资料、录音资料等影像档案。
(三)非正式出版物与史料汇编
1.当时编印的内部读物、简易教材、学习材料等非正式出版物;
2.反映运动组织与实施情况的资料汇编、工具书、区域性总结性文献;
3.相关历史背景中涉及的教育文献、社会动员材料及地方性文献。
(四)数字化资料与复制件
扫描件、复印件、电子文档等非原件材料,同样欢迎提交。只要能够反映运动原貌,皆在征集范围。
二、征集要求
(一)资料提供者应确保资料来源合法,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所提供资料不得同时处于其他机构的征集流程中,待学院正式反馈前请勿向第三方提交同批次信息。
(三)请将资料基本情况、来源背景说明及清晰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通过电话联系学院。学院将在收到信息后及时与提供者沟通后续程序。
(四)所有资料征集流程将严格按照高校文献资料接收管理规范执行,经认定具备征集意向的资料须完成全部流程后方可签署相关协议。
三、征集方式
(一)社会捐赠
学院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方式支持史料保护工作。对捐赠资料的单位与个人,将颁发捐赠证明,并在相关展示、出版或研究成果中注明来源。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捐赠,学院将给予适当荣誉与感谢方式,并提供长期妥善保管承诺。
(二)定向征集与合理补偿
对史料价值高、存世稀少的资料,学院可采取定向征集方式,由专家组开展鉴选与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合理的征购或合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珍贵原件,可按规定给予适度补偿。
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提供者不愿或不便捐赠,但有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可代为保管或者借展,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属寄存者和学校。
(三)科研合作与联合征集
学校将与研究机构、地方文化部门及档案机构开展合作,通过田野调查、学术项目、档案整理等方式拓展征集渠道,促进资源共享与学术研究深化。
(四)其他依法可行的征集方式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学院将探索多种合法渠道扩大征集来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1:刘凡
邮箱:406199776@qq.com
电话:15596262960
联系人2:李鹏睿
邮箱:lprfilm@163.com
电话:15270553779
五、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即日起至 2026年8月31日。
长期征集:该公告长期有效,所征集的校史资料和实物将在学校档案馆珍藏并适时展陈。
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提供线索与资料,共同守护延安时期新文字运动的珍贵历史记忆,为推动相关研究积累坚实而持久的基础。
延安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
延安大学汉字研究中心
延安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