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文件要求和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本科教学秘书、辅导员代表
秘 书:教务员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出学生需满足《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5〕22号);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须为文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新闻学专业学生不限专业。
2.第2学期申请转专业学生已修必修课程的算术平均分排名为专业前50%;第3学期、第4学期申请转专业学生已修必修课程的算术平均分排名为专业前80%。
3.凡有违纪违规记录学生不予转入。
三、接收计划
文学院拟接收2025级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 第2学期 转专业计划 | 第3学期 转专业计划 | 第4学期 转专业计划 |
|
汉语言文学 | 20 | 5 | 5 | 转入名额以实际录取 人数为准 |
新闻学 | 5 | 5 | 5 |
四、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资格审核。学生根据文学院的转入政策和自身的学习基础、兴趣特长等填报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学院依据转专业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学院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表、专业学业成绩排名表、汇总表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按照学生所填志愿,将申请转专业名单送达文学院,文学院对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最后审核。
(二)发布考试信息。将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以及学院的考核方式、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等安排通过学院官网、官微等进行发布,申请转专业学生自行登录相关网址查询本人是否具有转专业考核资格,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准时参加考核。
(三)学院综合考核
转专业综合考核由高考(语文和外语)成绩核算、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等环节组成,最终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见《综合考核成绩占比表》)。
综合考核成绩占比表
类型 | 考核科目 | 占比 | 备注 |
第2学期 转专业考核 | 高考成绩 (语文+外语) | 20% | 总成绩/3*20%(单科总分非150的高考省份考生使用归一法处理) |
专业笔试 | 40% | 考核科目:《专业综合知识与写作能力测试》 |
专业面试 | 40% | 考核内容:专业综合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等 |
第3学期 转专业考核 | 高考成绩 (语文+外语) | 20% | 总成绩/3*20%(单科总分非150的高考省份考生使用归一法处理) |
专业笔试 | 40% | 考核科目:汉语言文学(《基础写作(一)》《中国古代文学(一)》);新闻学(《基础写作》《传播学概论》) |
专业面试 | 40% | 考核内容:专业综合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等 |
第4学期 转专业考核 | 专业面试 | 100% | 考核内容:专业综合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等 |
(四)公示与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学院确定允许转入学生初选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决定录取资格。
五、转专业咨询方式
文学院教学办:0911-2650313,地点:文学楼403。
六、附则
1.申请转入的学生均需提供家长签字同意的转入知情同意申请书,并提供家长的联系方式。
2.学生若对学院转专业工作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反映或申诉(联系电话:0911-2650313,邮箱:wxyeduad403@163.com);学生若对学院回复或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名,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在转专业过程中,学生应本着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态度,一旦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通过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上报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本细则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余相关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1月21日